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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宅基地政策大改 鼓励退出宅基地 违反条例者将罚款

    信息发布者:大十五计
    2017-05-26 10:10:44   转载

    5月23号,国土资源部在其官网公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面对之前送审的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迅速做出审核,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是新土地管理法修改内容太多,大家无法完全了解,所以小编整理总结了大家最关心的宅基地相关修改内容,让大家及时了解宅基地最新政策,以免享受不到应得的利益,吃亏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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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农村年轻一代没有宅基地的有保障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一宅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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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农村宅基地审批权限下放到县、乡一级政府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依法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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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国家鼓励宅基地有偿退出。

    国家鼓励进城居住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腾退出的宅基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与宅基地使用权人协商回购,主要用于满足本集体内部的宅基地再分配,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整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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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违反宅基地相关条例的处理方法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处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拒不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或者自行拆除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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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就是最新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最新相关,而从中可以看到,国家会对农村现有宅基地问题进行处理,同时为没有宅基地的农民提供保障,宅基地的审批更加方便,避免了过去手续过多,审批麻烦的问题。国家开始全面推行宅基地有偿退出,农民朋友们要考虑清楚是否要选择有偿退出,如果确定今后不会回农村居住,农村的宅基地已经没有用处了,有偿退出也是不错的选择。同样,面对违反宅基地法律法规的,会依法受到罚款和限期拆除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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